太景*-KY:代子公司太景醫藥研發(北京)有限公司公告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及相關協議,處分合資公司全數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22 18:1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太景醫藥研發(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景北京」)所持有之東莞東陽
光太景醫藥研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全數股權計40%。
2.事實發生日:112/11/22~112/11/2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太景北京所持有之合資公司全數股權計40%。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股權轉讓價款為498萬美元等值的人民幣。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非關係人,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公司合併報表之處分利益為498萬美元(換算新台幣約156,497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股權轉讓協議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專業估價者出具之評價報告暨會計師交易價格合理意見書,並經審計委員會
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合資公司40%股權。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本次處分之資產帳列於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自110年7月起,本公司對其之損失份額
超過本公司在該公司之權益,是以停止按權益法認列進一步之損失份額,故該資產
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帳面餘額為零。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皆為0%。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850,575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雙方協議出售股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本次交易非為關係人交易。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本次交易非為關係人交易。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胡湘寧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市會證字第0191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依112年11月21日臺銀即期美金平均匯率31.425換算交易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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