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宏:代子公司蘇州飛宏公告資金貸與東莞達宏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09 17:20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達宏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33,9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54,26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54,26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蘇州飛宏原本資金貸與東莞達宏額度RMB2.4億即將於112.1.14到期,
董事會於112.11.9通過同意償還RMB5仟萬,另同意RMB1.9億展延一次,
展延期限五年。RMB/NTD匯率係以4.49614計算。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8,79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1,328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主要往來銀行利率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逐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亦可提前還款
(2)日期:
期限五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54,26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0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蘇州飛宏原本資金貸與東莞達宏額度RMB2.4億即將於112.1.14到期,
董事會於112.11.9通過同意償還RMB5仟萬,另同意RMB1.9億展延一次,
展延期限五年。RMB/NTD匯率係以4.49614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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