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裕興: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柒億伍仟萬元授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8 16:40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統籌主辦銀行團:臺灣土地銀行
管理銀行:臺灣土地銀行
共同主辦銀行:臺灣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參加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高雄
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五年期新台幣柒億伍仟萬元聯合授
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中期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金融機構既有債務、改善財務
結構及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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