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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創益: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22 12: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87,833,830,銷除已發行股份18,783,383股(含私募普通股3,854,375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7450號函核准在案,及臺北市政府112年8月15日府產業商字第11252021300號函准予變更在案。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創益生技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102040 飲料批發業 2.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3.F103010 飼料批發業 4.F106060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業 5.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6.F107070 動物用藥品批發業 7.F108021 西藥批發業 8.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9.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10.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2.F121010 食品添加物批發業 13.F202010 飼料零售業 14.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15.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16.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17.F207070 動物用藥零售業 18.F208021 西藥零售業 19.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20.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21.F208050 乙類成藥零售業 22.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23.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4.F221010 食品添加物零售業 25.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6.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27.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28.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29.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30.C201010 飼料製造業 31.C802060 動物用藥製造業 32.C802090 清潔用品製造業 33.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34.I101090 食品顧問業 35.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36.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3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面額: 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339,356,370元,計33,935,637股(含私募普通股6,963,637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4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設董事7人,目前董事6人(獨立董事2人、缺額1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100年4月15日訂立章程,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2年5月30日。 七、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3,935,637股(含私募普通股6,963,637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9,356,370元。 (2)本次減資新台幣187,833,8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8,783,383股(含私募普通股3,854,375股)用以彌補虧損;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3)減資比例:減資比率為55.35002334%。 (4)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15,152,254股(含私募普通股3,109,262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151,522,540元。 (5)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553.5002334股(即每仟股換發446.4997666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折付之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6)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八、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9月11日。 (2)減資換發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9月6日。 (3)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2年9月7日至112年9月14日。 (4)減資股票發放日:民國112年9月15日 九、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及其他等因素須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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