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邦: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14 13:32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2/08/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鴻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47,00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9,83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3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4,83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89,83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茲因子公司營運資金所需,而向兆豐銀行申請額度NTD7500萬元、
合庫額度NTD5000萬元、中華票申請額度NTD5000萬元、第一
銀行額度NTD3000萬元、上海銀行額度NTD3000萬元,以俾取得
信用借款之額度,而予以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8,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0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之銀行借款合約到期或還款結束
(2)日期:
子公司之銀行借款合約到期或還款結束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347,00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24,83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5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7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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