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撐民企】中央、國務院發布31條意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經濟通新聞 2023-07-20 08:48
《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
圍繞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加強組織實施等方面提出三十一條意見。
*鼓勵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
在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方面,意見提出,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鼓勵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堅持精准識別、分類施策,對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
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推動修訂企業破產法並完善配套制度。優化個體工商戶轉企業相關政策,降低轉換成本。
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到,完善融資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銀行、保險、擔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參與的融資風險市場化分擔機制。健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評級和評價體系,加強涉企信用信息歸集,推廣「信易貸」等服務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擴大覆蓋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
*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方面,意見提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以及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進一步規範涉產權強
制性措施,避免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對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涉案財物,在保證偵查活動正常進行的同時,可以允許有關當事人繼續合理使用,並採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偵查辦案對正常辦公和合法生產經營的影響。完善涉企案件申訴、再審等機制,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和常態化糾正機制。
*針對民營經濟人士海外人身和財產安全,建立防範化解風險協作機制*
在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方面,意見提到,鼓勵提高國際競爭力。支持民營企業立足自身實際,積極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設計研發等方向延伸;加強品牌建設,提升「中
國製造」美譽度。鼓勵民營企業拓展海外業務,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有序參與境外項目,在走出去中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更好指導支持民營企業防範應對貿易保護主義、單邊主義、「長臂管轄」等外部挑戰。強化部門協同配合,針對民營經濟人士海外人身和財產安全,建立防範化解風險協作機制。
支持參與國家重大戰略。鼓勵民營企業自主自願通過擴大吸納就業、完善工資分配制度等,提升員工享受企業發展成果的水平。支持民營企業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投資發展勞動密集型製造業、裝備製造業和生態產業,促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投入邊疆地區建設推進興邊富民。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減碳技術和服務,加大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等領域投資力度,參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現代種養業。
*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
依法規範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健全規範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的法律制度,為資本設立「紅綠燈」,完善資本行為制度規則,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全面提升資本治理
效能,提高資本監管能力和監管體系現代化水平。引導平台經濟向開放、創新、賦能方向發展,補齊發展短板弱項,支持平台企業在創造就業、拓展消費、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鼓勵民營企業集中精力做強做優主業,提升核心競爭力。
在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方面,意見提出,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把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落到實處,黨政干部和民營企業家要雙向建立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各級領導幹部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家接觸交往,主動作為、靠前服務,依法依規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解難題、辦實事,守住交往底線,防範廉政風險,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民營企業家要積極主動與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溝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潔身自好走正道,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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