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本次新增可能應募人名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07 17:5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7/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
限。
2.應募人之選擇目的:A.以對公司未來營運有相當程度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
間接助益者之內部人或關係人為優先考量。B.本次新增可能之應募人名單係補充說明
2023年3月23日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案。目前應募人可能名單(包含2023年3月23日由
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名單及本次新增部分)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如下所示:
應募人/與本公司之關係
鄧潤澤/本公司董事長
李亦華/本公司經理人
梁國雄/本公司經理人
杜浩源/本公司經理人
蕭雅馨/本公司經理人
洪麗惠/本公司經理人
王忠浩/本公司經理人
王勁智/本公司關係人之經理人
吳維鈞/本公司關係人之研發處副理
姜志達/本公司董事
周志恆/本公司關係人之董事(新增)
蘇信旭/本公司關係人之監察人(新增)
陳令軒/-(新增)
陳偉成/-(新增)
胡嘉玲/-(新增)
4.私募股數或張數: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自112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5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均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
、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償還短期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資所需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可行性,故擬以私募方
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籌措資金,以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以維繫公司營運及
維護股東權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擬請本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以不低於本次股東常會決議之成數之範圍內,擬請
本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本案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
均不得自由轉讓。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
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
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成數外,包括實際定價日、
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達成之效益等相關事項
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
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亦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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