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17 14:4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不超過上限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依市場情形變
動予以調整,屆時若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減少擬償還銀
行借款金額,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擬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5%予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出本次發行股數之10%,採公開申購
方式公開銷售。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
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或
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分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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