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君兒綁架案 深莞再拘5人 料有主犯在逃 贖金未起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疑犯被押到牛池灣街市重組案情。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轟動全城的西貢2800萬港元入屋行劫及綁架案再有突破性發展。大陸警方由4-5日分別在深圳及東莞拘捕多5名涉案綁匪,惟其中部分相信並非來港犯案的主犯,巨額贖金仍未能起回,相關行動仍在進行,香港警方昨日繼續在新界北區搜捕其餘綁匪,並將周日(3日)晚在羅湖口岸拘捕的1名綁匪押往牛池灣街市、港鐵彩虹站、西貢白石窩山邊等地重組案情。警方相信該些地點是他與同黨曾經購物、用餐及匿藏的地點,疑犯已被暫控一項串謀意圖販賣而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文匯報》報導,在港被捕的男綁匪鄭×旺(29歲),貴州人,持雙程證來港。根據出入境紀錄,警方初步相信他在上月25日發生入屋行劫擄走女事主進行勒索後,及至上月28日取得2800萬港元贖金前,一度與另外一名男同黨離境返回大陸並再次入境來港,他最終在案發後9日,即5月3日(周日)深夜11時許再次圖經羅湖口岸返回大陸時被海關人員識破落網。
在首名綁匪落網後,警方的調查工作露出曙光。消息稱,廣東省公安廳在接獲香港警方提供的線索後立即部署行動。前日清晨,深圳市公安局人員掩至羅湖區人民南路華旺商務賓館,當場拘捕兩名剛入住僅約2小時的男同黨。他們分別是姓王(31歲)及姓熊(22歲),據悉均是鄭的同鄉。
昨日,深圳警方根據情報再於東莞拘捕另外3名男同黨,遂令是宗涉及2800萬港元的入屋行劫及綁架案,在粵港警方的全力合作下終於取得重大突破。惟據悉目前被捕的6名疑犯,並非所有都是來港犯案的主犯,部分只是在大陸參與協助包括逃亡的角色,而案中巨額贖金亦未起回,故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香港警方昨日在新界北區追緝其餘涉案疑犯。昨晨10時半開始,東九龍重案組多名探員將鄭姓男疑犯押離黃大仙警署,展開長達逾4小時的案情重組。上午10時40分左右,10多部警車連同50多名機動部隊警員、探員及交通警員等,率先到牛池灣村一帶部署,相隔約20分鐘,押送疑犯七人車由多輛警車護送下抵達牛池灣鄉牌坊對開的龍翔道停車,逾30名機動部隊警員隨即築起人鏈,以防途人及傳媒走近。
現場身穿黑色衫、黑色短褲及拖鞋的疑犯,身材矮小,除被黑布頭套蒙面外,雙手及腰部被纏有鎖鏈,並有一名女翻釋從旁協助翻釋,全程更有探員以攝錄機拍下整個過程。
上午11時15分,鄭姓疑犯再被押步行穿過牛池灣街市,先後在金池徑一間家庭用品店、一間茶餐廳及一間藥房對開短暫停留。據該茶餐廳一名員工事後表示,他對重組內容並不清楚,但日前的確有數名操普通話人士到來用膳被問及有關人等有否購買外賣離開時,員工則表示:「我無留意呀!」
中午12時20分左右,疑犯再由港鐵彩虹站B出入口進入大堂,在一間便利店及麵包店停留約10分鐘才離開。約1小時後,疑犯被押到西貢清水灣道白石窩巴士站落車接受探員問話,再到百多米外的甘澍路路口及清水灣道近壁屋監獄山邊停留約10分鐘。期間,疑犯一度示意指向山上的位置,但未有登山。上址距離甘澍路發生入屋打劫及擄人大屋相距約800多米。
隨後,疑犯又被押回清水灣道港鐵彩虹站A1出口對開落車,步往通至清水灣道1號商場的入口處停留接受問話。同日下午2時40分,疑犯被押返回黃大仙警署繼續扣查,結束逾4小時的重組案情過程。(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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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羅湖區落網的疑匪被警帶走。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連鎖服裝店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的孫女羅君兒(29歲)遭匪入屋打劫擄人勒索案,據悉首先在港落網綁匪鄭×旺(29歲)是貴州省甕安縣玉華鄉牛公村人,已婚,育有1名年僅8個月大女兒。該村村民在得悉事件後竟不覺驚訝,稱「我們村出了個賊王」,又稱鄭兄為派出所公安,兩兄弟一正一邪,對比強烈。
據牛公村村民昨日指,鄭×旺曾多次來港進行爆竊,及帶同贓物包括金錢、名貴手錶等「衣錦還鄉」,在鄉間已是有名的賊匪,故他們對事件未感驚訝。其任職公安的鄭兄則已遷出鄉間,與患病老父同住市區城鎮。
有村民則稱,鄭×旺中學輟學後曾隨伯父於礦場打工,其後疑嫌辛苦,游手好閒好一段時間,並在市鎮認識了一些「志同道合」者淪為賊匪,今次正正應驗了「上得山多終遇虎」的諺語,難逃法網。
他又透露,鄭兄近年在鄉下豪花30萬興建兩幢豪華大宅,而該村向來只有泥石屋,其行為如同「暴發戶」,惟不知何解大宅最終成為「爛尾樓」。
另外兩名在深圳羅湖區華旺商務賓館被捕的疑犯,據悉俱是鄭×旺的同鄉,而賓館不排除是他人其中一個藏身窩點。據了解,該賓館位於一個小區樓下,不僅不起眼,內部環境也十分簡陋。在大堂處,房間標價為188元一晚。
賓館保安告訴記者,本周一清晨6點半左右,有一輛警車停在賓館門口,兩名身穿制服的警員守住大堂出入口,另有3名便衣警察則衝上賓館客房區,大約7點許,2名身材瘦小的男子被公安按壓出賓館,出於好玩的他,曾拍下2名男子被押送上車的一幕。
對於賓館成為綁匪窩點,老闆非常氣憤,面對記者的詢問,僅不好氣的表示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香港《明報》報導,香港與大陸目前沒有逃犯引渡協議,過去香港警方主要透過與大陸警方的合作洽談達成移交逃犯,但通常為香港人。前保安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若被捕者為大陸人,除非公安願意移交香港,否則沒有辦法,「到目前為止,大陸公安都只交港人,不交大陸人」。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與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均認為,案件在港發生,被綁架的是港人,應該將那些逃犯移交香港警方檢控。
涂謹申說,大陸有「屬人管轄權」,若在大陸擁有居留權的人在海外犯法後逃回國內,一旦被大陸警方拘捕,疑犯會在大陸受審。他說,香港警方可向大陸公安尋求協助,向在大陸被捕的大陸逃犯取口供,但無法要大陸逃犯來港受審。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說,若是由特區政府請大陸協助,透過國際刑警安排,或有可能讓那些大陸逃犯移交香港。
大陸公安曾多次向港方移交逃至大陸的香港疑犯,例如懷疑斬傷《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的兩疑犯。但過去有案例是大陸審訊香港疑犯,特別是當該疑犯涉及在大陸發生的罪行,最經典的是綁匪「大富豪」張子強案,當年張被大陸法院以他在大陸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死刑。
至於被捕的若是大陸人,則多在大陸審訊,一個例子是1998年德福花園五屍命案,大陸犯人李育輝在大陸落網,翌年以故意殺人罪等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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