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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外交部:我漁船入菲領海 交涉儘速釋放人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08 16:15


屏東籍漁船「昇豐12號」遭菲律賓留置,外交部今天表示,根據初步查證資料顯示,該船當時已進入菲律賓領海,不過沒有進行漁撈作業,目前人船均安,船員也可以自由和外界聯繫。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我駐菲代表處人員今天已經抵達巴丹島當地協調交涉,希望儘快和菲方達成和解,釋放人船。(李人岳報導)

屏東籍漁船「昇豐12號」遭菲律賓留置,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根據通報資料和漁業署初步查證資料顯示,當時該船已進入菲律賓領海,目前船上台灣籍船長與輪機長、以及4名印尼漁工人船均安,船員可以自由對外通訊聯繫,生活和行動安全無虞。高安表示,我駐菲代表處已經在第一時間和菲國相關機關聯繫,8日清晨也已經派員前往巴丹島當地聯繫交涉。高安:『派員前往巴丹島,探視船員、提供協助,並與菲方交涉儘速釋放人船,同時就雙方說法不同之處了解釐清。目前我方人員已經抵達。』


外交部亞太司長常以立表示,菲律賓公務船登船檢查時,漁船有配合停船受檢,他強調這個案件和廣大興案是不同的屬性,不能混為一談。

我駐菲代表林松煥接受媒體訪問時則指出,「昇豐12號」當時已進入菲律賓領海,沒有從事漁撈作業,菲國法律規定他國漁船若要進入菲國領海必須事先通報取得許可,否則將面臨罰款和起訴。林松煥說,代表處會持續交涉,希望儘快和菲方達成和解,繳交最低罰金,在1到2週內儘速釋放人船。外交部也呼籲我方漁船不要擅入菲國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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