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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網路都可當打卡時間 業務、記者有福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07 10:02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勞動部昨日發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由於在外工作者,雇主以通訊軟體或電話等交付工作,該等工作者常有工作時間過長、工作時間認定不易及出勤情形記載等問題,未來這些工作工時認定非以簽到簿或出勤卡為限。勞動部長陳雄文今(7)日表示,過去許多勞工登記出勤紀錄的方式是打卡或簽到,但隨著科技進步,現在使用通信軟體或者電話、網路,或者截稿時間、GPS等,這些方式證明出勤事實都可以採計有在工作的時間。

勞動部昨日指出,由於在外工作者工作性質特殊,雇主常以通訊軟體或電話等交付工作,該等工作者常有工作時間過長、工作時間認定不易及出勤情形記載等問題。

據新聞媒體業者勞動檢查結果發現,在外工作者因其不像一般勞工在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內工作,勞雇雙方對於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等事項有相當大之認知差異。

為此,陳雄文今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這項規定所有在外工作者都適用,不過目前最多適用在新聞媒體業、電傳勞動者、業務員,以及板車或大貨車駕駛等,這幾大類勞工加起來就有50幾萬人,大概都適用這樣的規定。

媒體問,如此大客車駕駛,若車上都沒有客人是否算上班或休息時間?陳雄文說,這時間可以自由運用就算休息,若還有可人要照顧就算工作。

媒體再問,是否只要在外出勤沒有勞動就算下班?陳雄文則認為,每個工作樣態不同,若這個時間是勞工可自由使用,可以去睡覺、買菜,算是他們自己的時間,那就當然是休息時間;而若肩負任務,還是算工作時間。

陳雄文認為,任何政策都要跨出第一步,當初勞動部辦育嬰留職停薪,很多人都說誰敢請?但現在卻有30多萬人來請育嬰留職停薪。他說,任何政策剛開始都會猶豫不知道該不該爭取權益,但當大家都爭取的時候,雇主就會覺得,這已經是不可阻擋的潮流,他們就必須面對。

陳雄文指出,勞動部會與工商業做好溝通,大家要認識到,過勞的勞工對企業發展不是好事,一定要讓勞工身心健康,對企業發展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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