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救護車 最高罰3600吊銷駕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05 15:13
過去發生過多起民眾開車時刻意阻擋救護車的惡意行為,造成救護車上緊急送醫的病患延誤就醫而死亡的案例。立法院今天(5號)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修正案,阻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救險車,最高可處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戎華儀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現行規定,對於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警備車發出警示燈光和聲號,駕駛人發現後沒有避讓,最多只能罰1800元和吊扣駕照3個月。
立法院院會5號三讀通過修正條文,加重罰則,最多可處3600元罰鍰,並可吊銷駕照,沒有禮讓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也比照辦理。
立委盧秀燕:『其實修法的目的不在於處罰,而在警告、遏止擋車的行為,以救人為先。希望今天修法之後,民眾禮讓救護車、消防車、救險車和警備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此外,三讀修正的條例還包括第八十條,加重行人闖越平交道的罰則,從現行的1200元提高為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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