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有價證券案,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4/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經10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5,000,000股額度內,
授權董事會全權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現金增資私
募普通股事宜,董事會業於103年6月19日決議通過私募發行12,300,000股
之普通股,並於103年7月2日募集完成,共募得新台幣172,323,000元。
(2)經本公司104年4月29日董事會決議,因即將於104年6月18日屆滿,
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將不擬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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