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22 18:02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28號一樓(B棟)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111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4)修訂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修訂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
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2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2日止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
2年5月2日16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送達為準,並請
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繫方式。
受理處所: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31日至112年6月27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為因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富邦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證券)合併,雙方合併基準日
為112年4月9日,並由富邦證券概括承受辦理股務代理業務相
關事宜,若有股東洽辦股務相關作業,自合併基準日後逕洽富
邦證券辦理。
(4)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傳真:(02)23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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