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業者、律師三方看加密貨幣監管 FTX破產衝擊 台立委籲建立制度
台灣銀行家 2023-03-07 15:51
撰文:郭文鋒
加密貨幣交易所 FTX 盜用客戶資產事件爆發後,先進國家紛紛研究納管加密貨幣的交易。但有律師直言,「如果交易的雙方都是在網路上,境外對境外,假設不落地,主管機關很難有著墨之處。」
美國 FTX 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倒閉事件,引發全球加密貨幣交易市場譁然,多家交易所遭到牽連倒閉,連國內都有交易所因此慘賠,打算提出跨國官司,然而 FTX 事件更引起立法院、金管會的重視,納管的訴求已經越來越強烈。
立法院財務委員會立委郭國文受訪時表示,FTX 交易所事件爆發後,台灣被視為「重災區」,凸顯台灣民眾對於虛擬(加密)貨幣的興趣;然而,因為政府並未將加密貨幣的一般業務納管,光是第一步掌握被害人數與金額都做不到,更別說追求賠償、究責等後續作為。
宣傳、客服公司「子公司化」約束業者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面對郭國文質詢時已經表態,有意將加密貨幣納管的態度,並且朝投資人保護、資產分離的方向研擬,郭國文說,金管會應該盡速納管,不只可以加強保障投資人權益,同時圍堵洗錢犯罪。
一位執業律師直言,「如果交易的雙方都是在網路上,境外對境外,假設不落地,主管機關很難有著墨之處。」他舉例說明,在台灣的投資人使用美國很夯的散戶股票交易手機 App「羅賓漢」(Robinhood)交易美股,發生了糾紛,這和台灣的金管會、法院都沒關係。
但律師說,「只要是在台灣境內發行虛擬貨幣、加密貨幣的,這應該能管得到,但能管到什麼?管多少?能怎麼管?都值得好好討論。」
立委郭國文則認為,雖然加密貨幣透過去中心化來運行,讓嚴格納管相當困難,但其實許多國際加密貨幣公司,在台灣境內都會有委託負責宣傳、客服等業務的公司,讓台灣政府有介入的空間,透過將這些公司「子公司化」,便能約束業者的行為。
業者:應先界定納管範圍
被問起金管會將納管加密貨幣交易,超過 10 年加密貨幣交易資歷、「友善幣商」聯合創辦人陳浩倫的疑問是,「應該要先界定出納管的範圍」,因為許多民眾願意承擔高風險,例如向美國、香港金融機構用美元買了理財商品,若不幸遭到倒帳、慘賠,不屬於金管會、台灣法院的管轄範圍,自然不需要花納稅人的成本介入監理。
「諷刺的是,加密貨幣過去是強調去中心化的……」陳浩倫說,從 LUNA 幣事件、FTX 事件等,這個市場經歷了所有去中心化市場可能的風險,但他也說,如果完全的線上對線上交易、境外對境外交易,政府並不需要、也無從管起。
一位外資區塊鏈業者表示,加密貨幣三大主題,穩定幣、交易所和洗錢與吸金,前兩項屬於金融體系可以討論納管的範圍,第三項已經是刑事犯罪,存在既有的處理機制。第一部分的穩定幣,監理的關鍵在於是否真的具有「美元準備」,需要有第三方監理機構來查核,否則下場就會跟 2022 年的 UST 幣一樣。
交易所非銀行 不能吸收存款
他分析了加密貨幣和金管單位納管的法源「金融秩序」之間的關係,以交易所來說,「比如購買一枚比特幣的過程中,從新台幣開始,透過託管銀行,再到交易所。」
這位區塊鏈業者解釋說,因為加密貨幣交易所不是銀行,不能吸收存款,類似買賣股票,金錢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而不是券商的帳戶,買幣的人先把台幣轉入指定帳號,在這一階段,是受到金融監理機關的監理,但是變身成加密貨幣,不論是以太幣、比特幣,就和所謂的金融秩序脫鉤了,不再是監理機關的政策使命,實務上,也無法監理。
陳浩倫指出,「當投資人的錢還是以新台幣的型態存在,屬於政府納管範圍,一旦轉換成了加密貨幣,再以加密貨幣去交易其他加密貨幣,等於是境外了。」
第二個階段,當投資人買了加密貨幣,會放在「錢包」裡面,關鍵是,放在誰的錢包裡面?
需有第三方監理機構 查核交易所加密貨幣帳
「如果買幣的人放在自己的冷錢包,再和其他人用現金買賣,俗稱場外交易,若金融監理機關介入不當,反而會激增這類的場外交易。」陳浩倫說。
在 FTX 事件中,投資人是把虛擬貨幣放在 FTX 提供的錢包,因此慘遭盜用,這一段,也是先進國家修法打算監理的部分。換句話說,必須有一個第三方的監理機構,能夠查核交易所的加密貨幣帳。在國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目前是靠自律公約。
現在許多加密貨幣交易所的開戶都已經走向實名制,上傳身分證號碼,但錢包的管理,成為這一波各國監理機構改革的目標,上市櫃公司找第三方的會計師查帳、簽證,成為參考的制度。
加密幣吸金、洗錢 已有刑法系統處理
「加密貨幣的一般業務未納管的狀態下,不只投資人可能變成受害者,更讓罪犯容易透過加密貨幣來洗錢。」立法委員郭國文解釋說,目前經營加密貨幣並非特許行業,任何人都可以宣稱自己是幣商,再加上一般業務未納管,沒有主管機關提供相關資料來佐證,變成洗錢防制的漏洞。
郭國文指出,在目前加密貨幣的洗錢防制規範中,因為對象限制「在國內設立登記者」,因此許多自然人可以宣稱自己是外國幣商,於是成了法規無法約束的對象,他希望政府必須完善洗錢防制,把這個漏洞補上。
此外,常見的以加密貨幣來洗錢,已有洗錢防制法機制,而且也有諸多判例,並不需要金融監理機關為此再大修法條,在吸金的部分,也有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的運作,許多交易的糾紛,也常見以詐欺罪進行訴訟。
隨著加密貨幣交易引發的犯罪與糾紛,加密貨幣強調的「去中心化」範圍,似乎也受到了限縮,監理機關、交易人對於風險和去中心化之間抵換(Trade-off)關係的無形曲線,似乎也越來越清晰了。
美國開始修法 讓銀行信託部門可接受穩定幣
把強調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變成中心化,可行嗎?美國金融監理單位已開始修訂法令,找出一條路徑,至少,美國已經讓銀行的信託部門可以接受像 USDC 這樣的穩定幣。
信託業務是美國金融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系統,根據美國國會研究的資料,2021 年 9 月,美國本土共有 387 家有存款的銀行,其信託帳戶中共有價值 259 兆美元的資產,研究發現,「它們通常用於遺產規劃目的,但越來越多用於管理加密貨幣資產。」
早在 2020 年,美國貨幣監理署(OCC)發布了指南,明確國家特許銀行機構(包括信託)可以為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加密貨幣資產提供信託服務,例如穩定幣,意即標榜能和美元 1 比 1 掛鉤,且具有美元準備的加密貨幣。
例如美國的信託銀行中,就有客戶存放 USDC 穩定幣,USDC 標榜每發行 1 枚 USDC 都有 1 美元做保證,而且,有第三方的監理確保這件事情是真的,正如過去的金本位制度,在穩定幣中,為「美金本位制度」。
美國貨幣監理署在 2021 年更進一步宣布國家銀行(包括信託)可以發行穩定幣的指導方針,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發行自己的穩定幣,像摩根大通和富國銀行發行穩定幣供機構客戶使用。
但,也有失敗的、假的穩定幣,例如 UST,一個號稱可以和 LUNA 幣兌換的穩定幣,宣稱具有美元 1 比 1 的準備機制,在 LUNA 幣暴跌事件發生後,被人發現它根本沒有充足的美元做 1 比 1 的準備。
LUNA 幣在 2022 年 5 月從每顆 82 美元的天價驟跌到 0.39 美元,暴跌的過程中,UST 也從和美元 1 比 1、1 比 0.93,一路狂跌到僅剩 0.03 美元〔圖 1〕。當時的美國財政部長葉倫(Janet Louise Yellen)發表演說時,特別點名 UST,認為穩定幣急需法規監管,美國貨幣監理署也正在強化法規。
來源:《台灣銀行家》15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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