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個資外洩 國發會祭三策略擬提高罰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02 13:06
行政院今 (2) 日召開院會,國發會提出「防止非公務機關個資外洩精進措施」,分為三大策略,首先將強化聯繫會議功能,其次為提高《個資法》相關罰則,最高罰鍰上限將參考國際立法,最後則是設立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
國發會報告指出,行政院為督促各部會落實監管所轄事業個人資料保護,從 2021 年 8 月起在分級、課責、通報及跨部會協調等原則下,建立「行政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執行聯繫會議」機制,由國發會擔任幕僚,邀集行政院所屬機關召開會議,進行橫向協調。
國發會表示,行政院將透過聯繫會議要求各部會強化監管效能,由「事前」強化部會執法能量與提升業者個資防護能力、「事中」精進案件通報與監督程序及「事後」落實執法及強化行政檢查等措施,提升行政效能。
至於提高《個資法》相關罰則,國發會說明,針對業者違反個資保護安全維護義務處罰,現行裁罰額度相較其他國家較低,歐盟為營業額 2% 或固定額最高 1000 萬歐元 (約合新台幣 3.3 億元)。
國發會進一步指出,考量數位時代下個資普遍被大量蒐集、運用情況,宜賦予業者更高保護責任,國發會將參考外國立法例朝提高裁罰額度的方向研議修法。
第三策略為設立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國發會表示,去年 8 月 12 日憲法法庭宣示第 13 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三年內完成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而行政院於同年 5 月公布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已將「設置獨立隱私專責機關」列入計畫項目。
國發會指出,基於獨立監督機制應具備獨立性、專責性及機關化等要素,並與國際接軌,行政院後續將朝設置個資保護獨立專責機關的方向推動。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接下來個資法與資安法將會盡快進行修法,希望能在本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同時評估是否要先組成專責小組,畢竟成立之前還需先修組織法,國發會最快於本會期提出組織法送立院審議,預計 1 至 2 年的時間即可成立個資的獨立三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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