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4 17:5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4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
15,000,000元。
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既得條件,並於該年度
無違反本發行辦法。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原認購價格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其所衍生之配股
或配息,員工無須返還或繳回,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辦法辦理。
(2)離職、留職停薪、死亡、調職等之處理: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2)實際獲配之員工及股數,按本辦法既得條件並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及
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其他等因素,並考慮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
,由董事長擬訂呈董事會核准。惟具員工身分之董事及經理人,應提薪資報酬委員
會討論,再提董事會同意;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先提審計委員會討論,再提董事會
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人才,並激勵員工
長期服務意願,提高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創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次預計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500,000股,若以本公司112年1月普通股平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以本公司112年2月18日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391,772,853股及普通股1,500,000股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算,對112至115年度每股盈餘可能影響分別約為0.12元、0.24元
、0.28元及0.16元,對本公司未來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無重大
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販賣、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做其
他方式處份。
(2)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得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
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客觀環境變動時,得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或終止,並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申報及公告。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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