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網信辦發“約談十條” 加強對互聯網新聞信息單位監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8 15:05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4月28日發布《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

“約談十條”對約談的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實施條件、方式、程式等作了明確規定。實施約談的9種具體情形包括:未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於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的投訴、舉報情節嚴重的;通過采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資訊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反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注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未及時處置違法資訊情節嚴重的;未及時落實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內容管理和網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網站日常考核中問題突出的;年檢中問題突出的;以及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談的情形。


對此,國家網信辦和北京等地網信辦日前已嘗試在依法處罰之外,通過約談一些違法情節嚴重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國家網信辦及北京市網信辦即對違法違規情形嚴重的網易和新浪進行了約談,收到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網民的支援。正是在這些實際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出臺了“約談十條”。

按照“約談十條”規定,約談情況將記入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日常考核和年檢檔案。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經綜合評估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將依照《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處罰;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被多次約談仍然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約談十條”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