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滬專電》上海電器集團原副總裁呂亞臣因貪污等五罪獲刑20年
經濟通新聞 2023-02-10 14:16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10日上海專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上海電氣集團原副總裁呂亞臣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為親友非法牟利、重婚一案,五罪並罰對呂亞臣以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36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呂亞臣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2年,呂亞臣利用擔任上海重型機器廠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副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在經營業務中虛增交易環節,侵吞公款共計2137.07萬元。2003年至2020年,呂亞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經營活動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652.12萬元。2018年,呂亞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謀取個人利益,指使下屬公司負責人通過開展融資性虛假貿易,將1567.6萬元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挪用給相關公司使用。2007年至2016年,呂亞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大量盈利業務交由其妻弟杜某某控制的公司承攬,非法獲利共計1400餘萬元。呂亞臣還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育有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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