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峰:越峰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17 15:00
一、本公司111年6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新台幣30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8075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11年10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59630號函准予延長募集期間至112年1月22日。 二、茲將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櫃股份: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29,937,430元整,分為182,993,743股,均為普通股。 (二)本次申報上櫃股份:股款繳納憑證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三)增資後累計申請上櫃股份: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29,937,430元,分為212,993,743股(含股款繳納憑證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款繳納憑證係採無實體發行。 (六)辧理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7號6樓,電話:(02)2650-3773 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 (一)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2年1月31日(星期二) 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屆時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存摺即可。 (二)未提供集保帳號或所提供之集保帳號錯誤之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部辧理。 (三)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股票換發,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櫃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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