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振:新增資金貸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27 17:58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12/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福建致易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47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2,07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2,07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己償還相關之資金貸與金額, 並重新審核給予資金貸與額度
(1)公司名稱:ED ASIA PTE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47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69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69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額度到期,重新審核給予資金貸與額度
(1)公司名稱:德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47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短期融通之需求,新增資金貸與額度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01,3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9,821
5.計息方式:
利率不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到期時應即還清本息
(2)日期:
動撥日起算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12,76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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