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茂: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15 16:50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12/15
2.公司名稱: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民國111年12月15日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義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板信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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