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補正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08 17:35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9/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信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信義開發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425,68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997,921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47,92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用以擴展開發規模。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3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1,794
5.計息方式:
浮動利率,每季調整一次。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1年,並得提前償還。
(2)日期:
借款期限1年,並得提前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272,79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3.6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資金之來源由母公司自有資金支應之。
二.補正111年9月7日重大訊息公告之說明欄中第2點第(4)項與第(7)項,以及
第7點及第8點之金額或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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