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向台灣人壽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31 18:43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中西區成功路457號6樓部分行舍
2.事實發生日:111/8/31~111/8/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112.83平方公尺,折合34.13坪。
每坪租金新台幣:450元(含稅)
租期內(14個月)總租金新台幣215,026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
交易相對人關係:同為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次取得之使用權資產,係為供營業使用
1.NA
2.NA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付一次
付款期間:14個月
付款金額:總租金新台幣215,026元
限制條款: 出租方於租約期滿需收回租賃標的物時,應於1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承租方,
否則視為承租方有權於屆滿後依本約相同條件續租六個月;承租方如因故需中途終止契約
時亦須於六個月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另需給付三個月租金之損害賠償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 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 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 : 依公司內部核決權限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國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每坪租金新台幣473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莊雅媛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號:(110)北市估字第0003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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