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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零售包裝精油 8/15起免徵關稅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2-08-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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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宣布,進口零售包裝精油 8/15起免徵關稅。(鉅亨網資料照)

為符世界關務組織 (WCO) 稅則分類意旨,減少徵納雙方爭議,財政部關務署今 (9) 日表示,8 月 15 日起進口按摩用的「零售包裝純精油」將免徵關稅,屆時可有效減輕業者經營成本。

關務署表示,過去從國外進口供沐浴、薰香、按摩等用途的「零售包裝純精油」,海關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相關規定,並參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 (HS) 註解的詮釋,按其零售包裝及用途分別歸列稅則第 3307 節之沐浴用劑、室內薰香或除臭劑、未列名之香料製劑,課徵 5% 關稅。


根據關務署統計,零售包裝純精油近 3 年平均進口額約新台幣 7.4 億元,關稅稅收約新台幣 3700 萬元,今年前 7 月進口值約新台幣 1.5 億元,稅收約新台幣 750 萬元。

根據 WCO HS 委員會第 68 次會議分類意見彙編案例,將零售包裝薰衣草精油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 3301.2 目「柑桔屬除外之精油」,為期稅則分類符合國際規範,因此將其改列至第 3301 節「精油」項下適當稅號,將免徵關稅。

關務署表示,為使廠商及簽審機關對所涉輸入規定能預先因應,並降低邊境管理不確定性,改列的稅則號別自 8 月 15 日生效。

關務署提醒,廠商及報關業者報運進口旨揭貨物,均應正確申報稅則第 3301.1 目、3301.2 目下之適當稅號,才能適用免稅的關稅稅率,並注意是否涉及輸入規定,以加速貨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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