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頡: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31 16:00
一、本公司經111年6月27日召開之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1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之新台幣404,007,046元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58,149,852,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2元。 二、依本公司111年7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11年8月22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三、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11年8月18日至111年8月22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1年8月1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逕洽或掛號郵寄(以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8月17日郵戳為憑)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俾可享有配息權利。 四、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現金股利之發放:本次現金股利於111年9月8日發放,現金股利撥付至各股東銀行帳戶(匯款手續費每筆10元,由各股東可分派之現金股利中扣除);未留存銀行帳號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者及留存不同意採行銀行匯撥申請書者,本公司將依登載於股東名簿之通訊地址於匯撥日以單掛號寄發「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費用每筆26元,由各股東可分派之股金股利中扣除)。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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