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5 17:53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
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股數之15%,計1,5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7條規定,提撥發行新股
總股數之10%,計1,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股數之75%,計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
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有關重要內容,包括發行金額、發行條件、計畫所
需之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
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
、認股發放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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