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和證: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上櫃日暨現金股利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2 17:40
一、本公司於民國111年5月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10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151,043,916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5,104,39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0年5月31日申報生效在案,並 奉經濟部111年07月12日經授商字第11101120830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1、以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紅利151,043,916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5,104,3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各股東依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每仟股約無償配發60股,本次配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配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壹整股,拼湊不足壹整股之畸零股,因本公司依法採無實體發行,故畸零股款充抵劃撥費用,其所剩餘股份由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發行之新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4、本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授權董事會訂定之,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異動致使配股率變動時授權董事長依配發新股基準日之實際發行股數調整配股率,內容若經主管機關修正,以其修正核准者為準,相關法令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法令全權處理。 5、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68,442,380元,分為普通股266,844,2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發放方式如下: 1、已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將於111年7月15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2、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領取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表單填妥相關資料蓋上原留印鑑,向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股票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四、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51,043,916元,每股配發約新台幣0.6元,現金股利訂於111年7月15日發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 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撥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5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78266)。 六、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