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興: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2 14:56
第38款
1.事實發生日:111年6月22日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233,以下稱
「宇隆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於民國(下同)
111年6月9日成就,且截至民國111年6月22日14時13分累計
應賣股數為13,025,031股,已超過達預定收購之最高數量
13,000,000股,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
辦法第19條第2項第4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持續公開收購宇隆公司之普通股至111年7月6日下午
3點30分止。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2389-2999或查詢受
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kgi.com.tw)
之「伸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區。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
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
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
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
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
價支付事宜。
5.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數量為
13,000,000股,應賣股數已於111年6月22日超過前述預定收購
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分,公開收購人退還
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
營業日(即111年7月7日)。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
不可抗力情事時,凱基證券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
行之。
(二)方法:
全部應賣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在本次公開收購未
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以公開收購說明書所
載計算方式依比例向應賣人購買,另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
足支付證券交易稅、集保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
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應賣人應
賣股數經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計算方式計算後之股數低於
1,000股(不含)者,公開收購人不予購買。
前述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將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為
壹仟股(含)者,計入優先收購數量;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超
過壹仟股者,以壹仟股計入優先收購數量。
(2)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優先收購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後,按各應賣
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依比
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
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無法全數出售之
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 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3)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比例分配至壹仟
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
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全數無法出售或僅部分出售之
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9203)059600-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
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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