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龍: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4 16:58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界欣
(2)董事:吳耀勳
(3)法人董事代表人:周康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9,407,387權
贊成權數:58,835,549權
反對權數:91,531權
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480,307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吳界欣
(2)董事:吳耀勳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吳耀勳/佳龍環保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董事:吳界欣/佳龍環保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婁葑鎮斜塘東富路3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廢棄物回收處理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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