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智: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4 13:1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蕭崇河,董事
JACK QI SHU(舒奇),獨立董事
黃大倫,獨立董事
蔡榮棟,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JACK QI SHU(舒奇),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華力微電子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高斯路56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晶圓代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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