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紡:公告:櫃檯買賣中心核准本公司股票終止上櫃暨股份轉換對價發放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1 14:56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11
2.公司名稱:聚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1年3月1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股份轉換方式,
由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采公司」)以發行新股及支付現金方式,
取得本公司所有已發行股份,自股份轉換基準日111年5月31日起,
本公司將成為興采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並終止股票櫃檯買賣,
後續將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停止公開發行。
(二)本公司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
申請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業經櫃買中心111年5月10日證櫃監字第11100037783號
函核准在案。
(三)本案相關時程如下:
(1)股票最後交易日:111/5/24
(2)股票停止交易日:111/5/25
(3)股票最後過戶日:111/5/26
(4)股票停止過戶日:111/5/27~111/5/31
(5)股份轉換基準日:111/5/31
(6)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1/5/31
(四)終止上櫃證券代號及簡稱:
(1)代號:4429
(2)簡稱:聚紡
(五)辦理股務機構:
(1)公司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3)電話:(02)2389-2999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份轉換對價為本公司每1股普通股換發現金新臺幣5元以及興采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1.2股。
(2)股份轉換股份對價部分,興采公司新發行普通股,將於111年5月31日先行以新股權
利證書直接劃撥至股東指定之證券集保存摺帳號,並於同日上櫃買賣,
股東倘若未提供集保帳號,請攜帶換發新股通知書及集保存摺、股東原留印鑑,
於111年5月31日起駕臨或郵寄至本公司及興采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上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內
以無實體方式發行普通股,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新股權利證書。
(3)股份轉換現金對價部分,支付現金對價發放日為1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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