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 二審宣判 趙藤雄判刑2年 緩刑5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5 17:15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合宜住宅弊案,今天二審宣判,被控收賄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被被重判21年、併科1000萬罰金、褫奪公權5年;還可上訴。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因在宣判前夕翻供認罪,承認行賄,判刑2年定讞、併科140萬元罰金、緩刑5年,並繳交公庫2億元。葉世文可上訴
桃園縣去年辦理「八德合宜住宅標案」卻被廉政署發現,遠雄為取得標案,趙藤雄涉嫌指示副總魏春雄,透過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行賄葉世文。檢方認定,葉世文共涉及五件貪汙案,但一審認為,葉世文只有在八德案與趙藤雄有默契的收賄1600萬,林口A7案主動索賄400萬,加上3000多萬財產來源說不清,依三罪重判19年,另外兩案無罪;趙藤雄被依行賄罪,判刑4年6月。案件上訴後今天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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