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補正本公司111/04/22四則重大訊息發佈之發言人為鍾寬仁先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9 16:59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4/22
2.公司名稱: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04/22四則重大訊息發佈之發言人應為鍾寬仁先生
6.因應措施:公司人員變動應先修訂公司基本資料再行發布重訊,故在此補正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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