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本公司111年4月11日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因應募人資金調度不及以致股款未於繳款期間內收足,故私募案失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5 17:08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4/2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4/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11年4月11日
至111年4月25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私募普通股案,因應募人資金調度不及,通知本公司股款需
要延後繳納,導致未能在本次私募期間內完成,因此本次私募案無法進行而無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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