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悅: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報告事項第4案及討論事項第1~3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0 16:55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3樓30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新增)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案。(新增)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11年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之提案以一議案為
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2)受理提案期間:自民國111年4月1日起至4月11日止(下午五時前送達)。
(3)受理提案方式:書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
(4)受理提案處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402號19樓之2(本公司財務部)。
請敘明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確認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5)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6)盈餘分配內容擬於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經董事會通過後,將另行公告。
(7)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8)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5月10日至111
年6月6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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