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採行電子投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3 16:17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六十號2樓(台中世貿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Ο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報告。
(3)一一Ο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4)一一Ο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報告。
(5)一一Ο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董監事暨經理人績效評估結果與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之 關聯性及合理性報告。
(7)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8)修訂【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Ο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一Ο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4)修訂【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本公司自一一一年四月十七日至六月十五日
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一一一年四月十六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十五日下午四時前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博愛路十七
號三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一一一年四月十六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一一一年五月
十四日至六月十二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e票
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
(3)一一一年度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提名之期間地點
受理期間:一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一一一年四月七日下午五點整,以送達為憑。
受理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4段767號5樓之5(台中會議室)。
(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地址: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
電話:02-238162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未滿一
千股之股東,開會通知以本公告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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