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佳: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2 16:21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199號3樓(台北萬豪酒店-春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報告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份條文案。
(5)報告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並更名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一一一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股東以提一
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本公司訂於111年4月8日起至111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郵寄
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公司訂於111年4月8日
起至111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
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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