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4 17:37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大樓三樓334教室
(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10年度營業報告。
B.11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C.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D.11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E.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
F.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承認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B.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C.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D.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E.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F.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1%以上股份者。
(2)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3)受理期間:111年04月15日起至111年0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04月26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4)受理處所:堡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29號
10樓)。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1年05月24日起
至111年06月20日止,股東得自行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會電子投票平台」網頁,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電子投票之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本公司如因COVID-19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授
權董事長做相關決議,另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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