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寶科:公告本公司因分割案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1 17:4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11
2.公司名稱: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進行組織重整及專業分工,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民國
111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戶外照明事業部門之相關營業(含資
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既存且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光林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暫定為中華民國111年5月3日。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企併法第35條規定向本公司債權人為公告。本公司
之債權人如對於本分割案有所異議,請於自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起至民國111年
4月11日向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
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19樓)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異議即
視為無異議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