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登: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定價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08 17:2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證券應注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之規定擇定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目前洽定之應募人為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2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依本公司於110年7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不超過50,000,000股,
私募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本案之日起一年內
一次或兩次辦理,並依公司實際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調整全權處理
之。本次預計發行額度為2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111年3月8日為私募定價日,依據股東會決議之定價原則,以(a)定價日前
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37.95元、38.10元
、38.15元;(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35.02元,經(a)擇定採5個營
業日普通股收盤均價38.15元,與(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均價
35.02元, 取兩者較高者38.15元為參考價格。經綜合考量,訂定34.5元為本
次實際私募價格,未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尚在股東會決議之授權範圍內。
(2)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普通股之一段時
間收盤均價為參考依據,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健全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有轉讓限制
之規定,將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之長期關係,另透過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
辦理,將有效提高籌資之靈活性,故以私募方式辦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
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3/08
11.參考價格:38.1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4.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1年3月8日至111年3月14日,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基準日為
111年3月14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磋商,簽署及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私募
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所需
左頁及其他未盡事宜;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情事而有變動之必要時,
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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