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私募普通股之定價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4 17:08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
為限。
(2)參與本次私募之應募人名單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樺成
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策略性投資人非本公司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6,000,000股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110年07月05日股東常會決議,以不超過16,000仟股為限,
自股東會決議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價格訂定依據:以本公司110年7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
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實際私募價格:依上述訂價方式,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1年2月24日
為定價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分別
為22.75元、22.72元、22.71元,擇前五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22.71元為基準;
另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22.40元元為基準,取二者較高者定之。
故以前五個營業日收盤均價22.71元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本次私募發行價格
訂為每股新台幣18.5元,為參考價格之81.46%,符合股東常會不低於參考價八成
之決議。
(3)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普通股之一段
時間收盤均價為參考依據,故本次私募價格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
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籌措之資金預計用於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夥伴,預期可達到有效降低資金成本並
確保籌資效率,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可自由轉讓之規定亦將更可確保公司
與策略性投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
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
可強化公司競爭力並提升營運效能,有利於股東權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2/24
11.參考價格:22.7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8.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
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日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
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事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滿三年後,
擬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核發符合
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並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11年2月25日至111年3月10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11年3月11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市場變化或
有未盡事宜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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