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22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2 20:07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歸仁區信義南路78號(歸仁文化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四)買回公司股份情形報告。
(五)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
(六)110年度盈餘分派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
(二)承認110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討論。
(二)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 討論。
(三)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程序作業」部分條文,提請 討論。
(四)擬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提請 討論。
(五)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411號7樓)。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11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
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
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11年03月09日起至111年3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3月18日下午三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
: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收(台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411號)
﹝電話:06-2397257﹞。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327-89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
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不另
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五)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
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
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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