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建:(更正公告)公告本公司取得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5 10:07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257、258、263、265、266、267、268地號等7筆土地
(257地號僅包含部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1/24~111/1/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新鼻段257地號(部分土地)
面積776.86㎡,約235坪
土地價款:新臺幣132,775,000元整
(2)新鼻段258、263、265、266等4筆
面積2,183.46㎡,約660.49坪元整
土地價款:新臺幣353,362,150元整
(3)新鼻段267、268等2筆
面積985.67㎡,約298.17坪
土地價款:新臺幣159,520,950元整
合計面積 3,945.99㎡,約 1,193.66坪
土地買賣價款:新臺幣 645,658,1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3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新鼻段257地號(部分土地)
A.簽訂契約後,支付新臺幣26,555,000元整
B.用印完成後,支付新臺幣13,277,500元整
C.完納稅款後,支付新臺幣39,832,500元整
D.過戶完成後,支付新臺幣53,110,000元整
(2)新鼻段258、263、265、266等4筆
A.簽訂契約後,支付新臺幣2,576,620元整
B.用印完成後,支付新臺幣35,336,215元整
C.完納稅款後,支付新臺幣106,008,645元整
D.過戶完成後,支付新臺幣209,440,670元整
(3)新鼻段267、268等2筆
A.簽訂契約後,支付新臺幣103,688,618元整
B.用印完成後,支付新臺幣0元整
C.完納稅款後,支付新臺幣0元整
D.過戶完成後,支付新臺幣55,832,332元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授權額度內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毛秉基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因作業時效,未能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住宅大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非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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