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勝-KY:公告本公司將於111年3月3日終止上市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1 18:40
一、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0年12月2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申請其有價證券終止上市案,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1年1月19日臺證上二字第1111700121號函同意在案。 二、終止上市日期:111年3月3日。 三、終止上市證券代號、簡稱及辦理股務機構: (一)代號:8427。 (二)簡稱:基勝-KY。 (三)終止上市之有價證券:原發行普通股104,261,000股,於減資換發新股後,終止上市股數為50,000,000股。 (四)辦理股務機構: 1.董事承諾收購期間相關股務作業(收購期間為自下市日起算50天): (1)公司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3)電話:(02)2389-2999。 2.其餘股務作業: (1)公司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3)電話:(02)3393-0898。 四、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處理程序及本公司110年12月2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內容,預計由本公司董事劉宗信、劉鑫祖、劉祖坤、劉怡孝等4人(以下簡稱收購人)於本公司下市後進行董事收購。董事承諾收購事宜簡述如下: (一)收購人:劉宗信、劉鑫祖、劉祖坤、劉怡孝 (二)收購價格:新台幣147.62元(減資換發新股後) 依據股東臨時會決議終止上市案中若現金減資案換發新股基準日早於收購起始日,董事長依據現金減資調整價格公式調整收購價格,其調整公式為(股東臨時會決議之下市收購價格-每股退還股款)/(減資換股率),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無條件捨去。本案董事承諾收購價格原訂為每股新台幣76元,由於本公司現金減資案換發新股基準日為111年3月2日,早於董事承諾收購之收購起始日(111年3月3日),因此調整後收購價格將為新台幣147.62元。 股東需自行負擔證券交易稅(若有)、所得稅(若有)、集保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需之合理費用及應負擔之稅捐,其中集保結算所手續費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係依應賣人申請交存應賣次數分別計算,另應賣人經由保管銀行申請交存應賣者無需負 擔證券經紀商手續費;倘有此類額外費用,收購人及受委任機構將依法申報公告。收購人支付應賣人股份收購對價時,將扣除所得稅外之上開稅費,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五、收購期間:自(臺灣時間)111年3月3日上午9時00分至111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止。 六、股東參與董事承諾收購之方式及注意事項,本公司及收購人將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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