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出售和泰聯網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0 17:22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和泰聯網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共30%
2.事實發生日:111/1/20~111/1/2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單位數量:33,9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39,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和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交易相對人: 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桃苗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中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南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高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蘭揚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公司
交易相對人: 東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整合集團資源
前次移轉:
民國109年12月22日本公司透過和展投資(和泰汽車100%持有之子公司)
實物減資取得和泰聯網之股權,總金額為579,059,584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和展投資於民國106年出資新台幣230,000,000元設立和泰聯網,
並於109年增資新台幣600,000,000元,共持有和泰聯網83,000,000股,
投資金額共新台幣830,000,000元
民國109年12月22日本公司透過和展投資實物減資取得和泰聯網之股權,
每股6.98元,總金額為579,059,584元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董事會決議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經和泰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獨立專家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6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含本次交易累積持有證券數量:79,100,000股
金額:新台幣537,751,655元
持股比例:70%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 84.23%
占母公司業主權益 101.29%
營運資金 新台幣 -1,175,65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和泰集團為經營電商新事業並擴大MaaS+數位生態系,進行組織架構重整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月20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月20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博業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林金波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3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處分子公司由於未喪失控制力,依國際會計準則規定無處分利益或損失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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