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陽:本公司擬受讓非關係人其擔任實施者之臺北市信義區吳興段三小段196地號等17筆土地之都更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21 19:36
第20款
1.契約種類:更新實施者
2.事實發生日:110/12/21~110/12/21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對象:立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公司擬受讓立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其擔任實施者之「擬訂臺北市信義區吳興段三小
段196地號等1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並擬取得本都更案實施者
權益,於興建住宅大樓後分配實施者應分回之房屋資產。
(2)預計投入總成本約新台幣47.74億元。
(3)分配比例:依本都更案核定結果(共同負擔比例45.24%)及相關約定為準。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與建方之合理分配比率54.63%:45.37%
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與建方之合理分配比率54.76%:45.24%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鐘少佑
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會事務所:胡毓忠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鐘少佑,(105)北市估字第000228號
胡毓忠,(104)北市估字第000212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投資興建住宅大樓及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與原實施者於民國108年12月31日簽署之協議事宜,雙方約定轉由本案取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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