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分割受讓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執行分割價金之找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30 16:21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0/11/3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3/1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於分割基準日以現金對價方式支付。
2.由台新銀行給付價金新臺幣16,337,618元予台新證券。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分割基準日110年11月8日已完成由台新銀行給付價金新臺幣
16,337,618元予台新證券。惟因疫情影響,致分割基準日延後且距原以109年12月31日
計算之股務代理部淨資產(不含銀行存款)已逾將近一年,故有重新計算必要。
雙方擬依約進行找補,由台新銀行增加給付予台新證券共計新臺幣26,981,731元。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調整相關事宜已經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台新證券
同意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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