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KY:代子公司濟南大自然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他人 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及3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11 16:33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中峰化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持股52.8%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95,92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4,1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4,1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1,4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77
5.計息方式:
年利率5%
6.還款之:
(1)條件:
貸款期限一年,可提前償還
(2)日期:
依動撥日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4,1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8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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