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全:本公司前董事長訴訟案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27 19:02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董事長 謝漢金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金上重更一字第7號
4.事實發生日:110/08/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當事人因涉證券交易法等案件遭起訴,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金重訴字第5號,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判決後,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6.處理過程:
本案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主文:謝漢金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
第二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本公司將密切關注此案之進度及揭露相關資
訊令投資人了解。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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